调查|超时收费,使用不便!智能快递柜如何走完最后一百米******
盈利较低、使用率降低、服务不到位……
智能快递柜能走完最后一百米吗?
曾红极一时的智能快递柜遭遇冷落,诸多的不便,不但成了快递员和消费者眼中的“鸡肋”,使用率下滑,也让供应商难以维系高成本的投入,“撤柜”已悄然开始……
现状:快速扩张供求失衡盈利较低
近年来,在北京的小区、写字楼,智能快递柜可以说是遍地开花。
走访东单地铁站附近区域时发现,在高德地图APP上搜索“丰巢”或“速递易”,周边3公里内,“丰巢”的点位有43个,“速递易”有6个。
“缺少统筹的快速扩张,带来了短期的利益,也形成了高成本,运营到一个阶段,问题就来了……”某智能快递柜公司负责人透露,除了采购成本,还需要根据快递柜的大小给物业提供场地费。约100个柜门的一拖四快递柜,年租金约4500元,再加上安装、电费、运维……一组柜机的平均使用率能达到4成左右,才能回本。
统计数据显示:按8年平均折旧计算,单套快递柜每年的总成本为16788元。其年收入约17800元,其中快递员投柜和广告收入分别贡献了9110元和6000元,因消费者支付超时费收入为2190元……这样,算下来,经营一年,也才挣一千多元。
尴尬:使用率低 受冷落面临撤柜
“智能快递柜的供应商来了,想撤柜,说使用率太低了!”近日,朝阳区某小区微信群里的一条消息,让居民“炸开了锅”。
“快递柜得保留。上次朋友送我的几箱饮料,直接放门口了,等我回家一看,三箱变两箱了。”“有快递柜是好事,但只能送到楼下或大门口,最后一百米的问题解决不了呀!”关于快递柜的去留,居民们纷纷发表着各自的意见。
“这是根据大家的需求,争取了很多时间,还几经周折才联系到了供应商,才有了今天的楼下的快递柜。这不能说撤就撤了。”了解了一些内情的付女士介绍,“去年8月,快递柜的供应商就来过一次,想撤柜。听说,最近又来观察了两个月,认为经营的情况还是不理想,使用率连30%都达不到,这还不够成本呢!”
记者调查发现,智能快递柜“遇冷”并非个例,“撤柜”也早已开始。“我家小区的快递柜一个月前就不见了。”家住海淀区的许玲说。
“智能快递柜早就成‘摆设’”了,我在小区住了两年,只用了两次。而且,快递员或驿站的工作人员与居民也形成了默契,只要有可能,尽量送到家门口。您说,这种情况下,要它还有用吗?”许玲说。
吃亏的生意谁也不会做,所以,在一些使用率低的小区只能撤柜。
探因:使用不便 快递员用户都不买账
走进东城区北二环附近某小区,快递员小吴将两件包裹塞进了快递柜后感慨地说,“前几年,单量大,人手都不够。遇上618、双十一这种好日子,我们得一大早去抢柜。可现在居民对快递柜的需求小多了,每天投放10件,都算多的。”
“如果不方便取件,我们要先征求收件人的意见,才能将包裹放在快递柜里。”快递员冯军说,从公司的要求,居民的需求看,也首选送货上门。另外,遇到一些老小区,有的路特别窄,因为快递车进不去,快递员也不愿意选择快递柜。
冯军算了一笔账:一般情况下,包裹快到门口时才通知用户,一次性配送最方便经济。如果用户不在,快递员就要再下楼把包裹放入快递柜,重复劳动,还要根据快递的大小,自掏腰包支付两毛五至四毛不等的管理费。可一单快递就挣一块多,去年管理费就没剩多少了,这吃亏的买卖,谁都不愿意干。
从居民的角度,投放地址写快递柜,虽然省了沟通成本,但只要一超时就得再花钱,多数人觉得不划算。因此,快递柜的使用就越来越少了。目前,冯军一天大约送120个件,放进快递柜里的不超过5件。
自从收费后,用得就少了。“不管什么原因,快递进了柜,只要超时就得付费。那还不如放家门口,省钱又不用惦记取件的事儿。”习惯了网购的姜欣说,“对于手机、化妆品等高价值商品,使用快递柜还无法当面验货。万一投递物品在运输中有损坏、被调包,很容易带来麻烦和纠纷。”
最不喜欢快递柜的是老年用户,“还得下楼取件,再往家提,太麻烦也拿不动。有的东西太沉,选择快递就是解决最后这一百米。”
快递驿站、小门店以前就承担着收发快递的功能,这也压缩了快递柜的拓展空间。产业时评人张书乐预测,目前,智能快递柜很容易被快递驿站或小门店替代。究其原因,快递柜的存储空间有限,大件放不进,小件放不完。商家希望通过超期收费提高流转,也是争议颇多。而快递柜选位要求也高,方便用户的地方租金太贵,控制成本带来的局限性,使小区柜机覆盖率太低,达不到良性的投入产出比例。
与之相比,小门店,或快递驿站空间大,有专人值守,还能提供送货上门,没有相应的成本,还能增加店家的声誉。
出路:跨界经营 拓展多项生活服务
面临困境的智能快递也在寻求出路。最近,以收取包裹为主业的快递柜,还探索起了生活服务的新业务。
记者在智能快递柜的显示屏上看到,除了“取快递”和“寄快递”的基本功能,显示屏上还能选择“洗衣洗鞋”“储物下单”“商城”等花哨的服务。
打开快递柜的微信小程序,“生活服务”专区出现在主页的显眼位置,再往下拉,才是储物服务等其他业务。商家主推的洗衣服务目前支持衣物清洗、鞋靴清洗和家纺清洗三个大类,具体包含羽绒服、毛呢大衣、毛衣、运动鞋、床品、毛毯、蚕丝被和窗帘等。
在价格上,衣鞋搭配洗3至5件,价格在99元至149元,冬衣的价格会贵些,如单洗一件短毛衣、短毛呢大衣,价格分别为55元、65元,目前洗衣洗鞋对新人优惠力度较大,如洗护一件羽绒服的价格为39元。对比发现,相较于线下洗衣店,快递柜洗衣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不算明显。
“快递柜不就是取快递包裹用的吗?”调查发现,十余位市民中多数人认为快递柜就是个保管包裹的机器,对其他功能知之甚少。拓展新的服务,有人认为是“不务正业”,也有人觉得,它比传统洗衣店离居民更近,丰富了智能快递柜的使用场景,是寻找服务盈利模式的新尝试。
专业人士认为,开拓洗衣业务只是多元化快递柜减少闲置空间的一个补充打法。线上下单的洗衣业务此前也曾单独出现在市场中,但很快难以为继。快递柜洗衣尽管可以节约成本,但整体受限。快递柜的容积和呈现形态固定,无法像传统干洗店那样实现稍昂贵或特殊材质衣物的放置要求。
此外,探索新的服务领域不仅要花钱搭建生产线,还要“烧钱”来通过试错去获得经验,这个过程不会太短,还可能让跨界的快递柜厂商出现“水土不服”。
专家:适应市场解决最后一百米需求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相对于高额的成本及消费者接受度不高的现状,快递柜盈利的新模式仍旧比较单一,投资回报率也不高。总体来看,国内智能快递柜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盈利模式。
业内人士赵小敏预计,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还是末端派送的主流。除了配送上门,快递柜、驿站代收点、自提都是末端派送多元化的重要组合路径。
从中长期来看,快递柜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快递柜企业要找好角色定位,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并与整个行业发展的协同。与社区生活融合是发展的方向,尝试与物业联动,开发冷柜、提供居民日常必需品等来解决问题。
尽快取消超时收费,避免引发消费者诟病,维护快递柜行业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品牌形象……打通快递业的“最后一百米”,更是让消费者接受服务的关键。只有品牌形象好了,终端服务的问题解决了,消费者的接受度才会慢慢提高,市场才能繁荣起来。(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师悦)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