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住不炒” 推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住不炒” 推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市本年度第四批次商品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工作圆满完成
导 读
今日,北京市本年度第四批次商品住宅供地工作圆满完成,6宗地全部顺利成交,用地规模约15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32万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约135亿元。
北京第四批次供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人民至上宗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奋进姿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稳妥推进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以需定供,合理布局,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商品住宅供地始终秉承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的原则,不断提升购房人满意度。本次供应宗地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较为完善,未来可着力满足居民生活、工作需要。同时本年度大力推进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从年内已成交供地项目看,超六成项目位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专家认为,北京从商品住宅供地端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地实施,加强轨道与城市建设时序协同及站点周边城市功能多元复合,推动轨道交通与周边用地融合发展,全面落实了“城市跟着轨道走”的发展要求。购房人认为,项目周边丰富的配套资源、便捷的出行条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缓解了出行压力,提升了对未来住宅的期望值。
推进“三保”工作,设置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大力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北京土地市场切实履行政府责任,自2021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起采取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并结合实际效果不断推广,本次所有项目均设置此环节,且有3宗项目竞出现房销售面积。据统计,自集中供地以来供应项目中已实现现房销售面积约 27万平方米。现房项目充分考虑了未来企业资金回笼周期,在设置住房品质要求的前提下,预留了充足的利润空间,真实可见的房源提升购房安全感,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北京市贯彻经济、绿色的建筑方针,继续坚持基本品质保障要求和高标准住宅建设标准的住房品质保障“多管齐下”,实施住宅高标准建设,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等方面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同时鼓励项目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推进从“住有所居”向“住更宜居”方向转变,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首善之都。
以首善标准服务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信心不断增强
北京土地市场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导向,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从2021年底开始,采用预申请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地块信息,地块周边市政材料及市政建设计划随预公告一并公布。与此同时,北京加强供地事前事后全方位服务,出让时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将交通、水土保持、防洪、考古勘探等各类评估评价结果清单纳入土地供应招拍挂文件向社会公示,供地后加强手续审批统筹,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从“企业跑”向“政府干”转变。企业对此纷纷表示认同,认为北京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土地市场公开透明,竞买规则不断适应时代发展,企业在京投资信心更加坚定。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北京土地市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通过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采取有力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保障了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从成交情况看,北京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态度坚决,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行动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奋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
今日成交结果如下:
1.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PF-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1.96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4.9万平方米,最终由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25.53亿元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10000平方米竞得,成交楼面地价52092元/平方米。
2.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PF-4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1.87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4.67万平方米,最终由北京三元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4.38亿元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10000平方米竞得,成交楼面地价52202元/平方米。
3.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29-32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3.19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7.09万平方米,最终由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32.315亿元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35000平方米竞得,成交楼面地价45601元/平方米。
4.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8-62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3.06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7.08万平方米,最终由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以28.4亿元竞得,成交楼面地价4011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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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