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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踔厉奋发”的“踔”误读为zhuō
2022年,“踔厉奋发”频频出现于文件报告、新闻媒体、宣传横幅中。“踔厉奋发”的“踔”常被误读为“zhuō”,正确的读法是chuō。“踔”是个多音多义字:读chuō,有跳跃、疾行等义,引申指超越、远胜的样子;读zhuō,有卓然特立之义。“厉”指振奋;“踔厉”形容精神奋发有为。“踔厉奋发”还常被误写为“戳力奋发”。“戳”指用力刺,引申有刺激、指责等义;“戳力”讲不通。
二、“天和核心舱”误为“天河核心舱”
2022年7月和11月,问天实验舱和梦天实验舱先后完成与天和核心舱的交会对接,形成“T”字基本构型,天宫空间站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常把“天和核心舱”误为“天河核心舱”。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曾举办空间站征名活动,核心舱最终被命名为“天和”。“天和”本指自然和顺之理、天地之和气,包蕴天地自然与人类和谐统一之意,充分彰显中国和平利用太空造福全人类的理念。“天河”则指银河。
三、“连花清瘟”误为“莲花清瘟”
在说到防疫药品时,“连花清瘟”常被提及,但往往有人把它误为“莲花清瘟”。其中“连花”二字分别指该药品成分中的连翘和金银花,二者均有清热解毒的功能,以此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药物颗粒,可清瘟解毒、宣肺泄热,对流感病毒等起抑制作用。“连花清瘟”的成分里不含“莲”。
四、数量减少误用“倍”
新冠病毒不断迭代,研究人员发现,如今奥密克戎毒株的传染性明显增强,而致病性显著下降。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常出现这样的表达:奥密克戎致病力比原始毒株下降四十倍。“下降四十倍”的说法明显不妥。
“倍”作量词时用在数词后,表示增加的是跟原数相同的数;某数的几倍就是某数乘以几,如二的三倍是六。量词“倍”一般用于数目的增加,而不用于数目的减少。如果硬要用于数目的减少,减少一倍数值便成为零,如何“下降四十倍”?规范的说法应为:下降到四十分之一。
五、“天然气”误为“天燃气”
俄乌冲突爆发后,俄罗斯面临西方国家的严厉制裁,国际能源市场动荡,天然气价格暴涨。相关报道中,“天然气”常被误为“天燃气”。天然气通常指产生于油田、煤田和沼泽地带的天然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等。
而“天燃气”只能理解成自然燃烧的气体,世界能源体系中不存在这种气体。汉语中有“燃气”一词,指的是用作燃料的气体,天然气便属燃气。“天然气”是“燃气”,但不是“天燃气”。
六、“不负众望”误为“不孚众望”
2022年12月18日,卡塔尔世界杯决赛,阿根廷队击败法国队夺得冠军,梅西不负众望,率领阿根廷队捧起大力神杯。有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把“不负众望”误为了“不孚众望”。
“负”指辜负,“不负众望”即没有辜负众人的希望、期待。“孚”读fú,指令人信服,如“深孚众望”便指使大众非常信服,享有很高的威望。“不孚”指不能使人信服,“不孚众望”只能理解成不能使大众信服、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这显然和赞扬梅西的本意大相径庭。
七、“英国女王”误为“英国女皇”
伦敦时间2022年9月8日,英国白金汉宫证实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当天去世,终年96岁。相关报道中,不少媒体把“英国女王”误成了“英国女皇”。
英国的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其国家元首称“国王”。伊丽莎白二世为英国国王乔治六世的长女,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世称“女王”。“女皇”则指女性皇帝,英国没有皇帝,自然也没有“女皇”。
八、“终止”误为“中止”
2022年11月3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再次以185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在相关报道中,有媒体将“终止”误为了“中止”。“终止”表示结束、完全停止,而“中止”表示事情没有完成而中途停止。“中止”还有继续的可能。联合国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的封锁,是希望美国“结束”其行为,而非让其行为“中途停止”。
九、“霰弹枪”误为“散弹枪”
2022年7月8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奈良市进行演讲时胸部中枪身亡。有多家日本媒体援引警方的消息称,安倍晋三被人用霰弹枪击中。
在相关中文报道中,有媒体把“霰弹枪”误为了“散弹枪”。“霰”指白色不透明的小冰粒,常为球形或圆锥形。
“霰弹枪”简称“霰枪”,是一种能将许多弹丸(或小箭)成束射向目标的后装滑膛枪,能进行不需精确瞄准的喷撒式射击。“霰”过去曾读sǎn,后统读xiàn。“霰弹枪”不能写成“散弹枪”。
十、“莘莘学子”的“莘莘”误读为xīnxīn
“莘莘”应读shēnshēn,形容众多;“莘莘学子”指众多学生。“莘”另读xīn,为药草名,即细辛,也作地名,如莘庄(属上海)。“莘莘学子”的“莘莘”,常被人误读为xīnxīn。
2022年夏,某著名高校一块写着“悻悻学子,前程似锦”的宣传板引起社会关注。“悻悻学子”显系“莘莘学子”之误。此处“莘莘”被误为“悻悻”,当是弄错了“莘莘”的读音,进而写了别字。
“悻”读xìnɡ,“悻悻”形容恼怒怨恨、愤懑不平;“悻悻学子”不可能是宣传板想要表达的意思。此外,“莘莘学子”本是众多学子组成的群体,类似“这位莘莘学子”“两名莘莘学子”“众多莘莘学子”等说法,都是错误的。(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