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李和平 摄
下决心,“一把手”开工鼓干劲
28日,中国GDP第一大省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省内各地级及以上市的市委书记、部分省级职能部门“一把手”立下“军令状”。
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表示,广州市计划2023年GDP突破3万亿元,增长6%以上,投资、消费、进出口要实现“三个1万亿”的目标;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表示,2022年深圳GDP同比增长3.3%,增速领跑四大一线城市。
“经济发展不可能继续拼土地、拼价格、拼劳动力,唯有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突围’。” 在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看来,“如果广东是慢步或者原地踏步,不敢迎难而上,不愿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我们心里应当感到不安。”“扎扎实实抓好今年,抓好5年,再深耕10年、30年,必定能再造一个新广东、再创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奇迹。”
同样由“一把手”在开工第一天鼓干劲、定目标的地方还有很多。
北京市委书记尹力在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前往海淀区调研,要求2023年要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力争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尹力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等。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在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察看,他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强主动谋划和系统设计,深化集成性改革和制度型开放,找差距、强弱项、拉长板,尽快形成自贸区新一轮建设行动方案,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1月28日早高峰时段,北京市民出行。当日是癸卯兔年的首个工作日。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定目标,全年工作“划重点”
鼓足干劲后,多地也将自己的“开年重磅大戏”提上议程。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重庆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召开,明确提出把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重庆“一号工程”和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
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强调,要聚焦“两中心两高地”战略定位,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争当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基地,勇当内陆省份改革开放探路先锋。
同样提出了“一号工程”的还有浙江,且一下提出了三项。“开年第一会”上,浙江官方明确,今年将更大力度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实施“地瓜经济”提升能级“一号开放工程”。
陕西则提出了“三个年”活动。28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动员会。
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三个年”活动作为一以贯之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作为扭住要害补齐短板弱项的关键之举,作为纲举目张提振预期信心的战略考量。
资料图:厦门港海沧集装箱码头。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明部署,吹响优化营商环境新号角
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上海,在农历新年后的首个工作日召开了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不难看出优化营商环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力作用。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在会上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新征程上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国家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是当前稳预期、强信心的关键举措。
多地不约而同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新一年的重要“功课”。
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强调,要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要求,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在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上提出,严格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在政策、资源、技术、服务等方面一视同仁,切实抓好国家和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末端落实,着力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加快发展,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入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见效的火热实践中来。
吉林省委、省政府同样召开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强调,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头等大事,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生态,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吉林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完)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