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业界发布的《移动互联网风险应用白皮书(2021)》对国内数十款在线生成平台进行分析监测,当前App在线生成平台存在如下的安全问题:
1.被黑灰产团伙用于开发制作网络犯罪应用或者风险应用,其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极大地降低了恶意应用开发者开发制作网络犯罪应用的成本和时间,这种现象日趋严重。
2.部分不正规的在线生成平台未提供针对开发者的实名制认证要求,部分在线平台对开发者身份和上传应用内容或者功能的审查机制薄弱。
3.在线生成平台提供了丰富的插件式功能模块选择,以及一站式的应用分发服务和上架服务,平台还能对开发者上传的应用配置信息和相关代码的加密,增加了对该类风险应用治理的难度。
4.此外,对于一些特定品类的App开发者,如果选择了不当的生成平台生成,还可能引入一些隐私合规类的风险问题。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移动智能终端上这类网络犯罪类应用及相关黑灰产产业链不容小觑。这份白皮书显示,网络犯罪类应用在生成平台制作的数量占比中,“贷款诈骗”的样本占比最高,比例达67%;其次为“色播应用”,样本占比为17%;“色情应用”“仿冒金融平台”“投资理财诈骗”等应用也占有一定比例。
比如,下面这款应用界面即为仿冒微信界面。2019年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多起与虚假App有关的电诈案,涉及虚拟币投资、赌博、套路贷等多个领域大量“量身定制”的涉诈App背后,有的公司从接单、开发,到封装、分发、售后等,提供“一条龙”服务,诈骗App背后隐现技术开发灰色产业链。
仿冒App
博彩应用
业界人士提醒,移动互联网生态良性有序发展离不开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引导,以及海量发现、关口前移的技术手段进行治理和约束。App生成平台具备开发技术门槛低、成本低、跨平台适配等特点,能够满足很多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不应当成为黑灰产作恶的工具。
如今,移动生态的安全与否越来越取决于针对风险应用的安全治理能力,移动安全生态建设,也离不开手机厂商、开发者等各方参与者的通力合作。
(监制:张宁 策划:李政葳 制作:黎梦竹 部分内容来源中青网等)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光明网 出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